張震遠涉騙證監案續審 證人確認商交所多次短時間撤走資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1/22 17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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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震遠涉騙證監案續審,污點證人時任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英續出庭作證。(資料圖片)

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,涉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瞞騙證監會一案,今(22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續供稱,張於2013年首季曾多次向朋友借得上千萬的資金,但短時間內須撤還借款人,蔡與張商討資金可否延遲撤走,惟張表示「無辦法」。

被告張震遠(61歲),否認1項串謀詐騙罪及1項欺詐罪。污點證人時任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英續出庭作證,控方向蔡展示多份銀行資料,指出於2013年首季,商交所曾多次有上千萬的資金流入,但其後卻於同日或兩天內從戶口支出,蔡指稱該些款項是由張向朋友所借,張事後須還款。

控方又指出,商交所於2013年3月20日曾一天內有5筆款項存入戶口,總數達3,192萬港元,卻於同月22日支取3筆款項,在一天內調走逾3,000萬港元,而商交所向證監會提交的每周報告中的現金水平,卻是在調走逾3,000萬港元之前。

控方問及蔡當時有否與張商討論調走大筆資金事宜,蔡供稱,他曾問張可否延遲撤走資金,「我問過張生資金可唔可以留公司耐啲,唔好咁快過俾人,佢話無辦法」。

蔡又供稱,當時借入的款項未有用作商業營運,只是為了讓證監會得知商交所有足夠現金,當時同事會等待資金流入,再向證監會提交每周報告,「想係商交所有足夠資金時,話俾證監會知我哋有足夠資金」。聆訊明續。

記者:王仁昌